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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刘汝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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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广州路188号苏宁环球大厦1301室
     刘汝军律师,副主任、合伙人,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专注医疗纠纷、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十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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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案件的委托代理
来源:南京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1-9-16

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案件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其他法律规定的案件

     1、不服行政机关确认土地、森林、山岭、草原、滩涂等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等处理决定的案件;

     2、不服确认专利权、商标权处理决定的案件;

     3、不服集会流行示威处罚决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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