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席律师
姓 名:刘汝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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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广州路188号苏宁环球大厦1301室
     刘汝军律师,副主任、合伙人,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专注医疗纠纷、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十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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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食冰毒超速肇事,受害人死亡赔偿获缓刑
来源:南京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4-7-4
    2009年7月20凌晨日杨某某驾驶轿车与骑电动车的陆万友相撞,发生事故后,杨某某从车内逃出,因围观人群中有人已打电话报警和叫救护车,遂在现场等候警方到来并接受处理,事故导致被害人死亡,警方认定杨某某负主要责任。杨某某被警方讯问时,如实向公安机关反映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杨某某尿检为阳性。
    杨某某亲属委托刘汝军律师为其提供刑事辩护,在庭审中,辩护律师提出,杨某系自首,且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等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要求法院判处其缓刑。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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