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合同起初是有效的,如果它没有被撤销,它仍保持有效的状态;如果它被撤销权人适时地并以适当的方式撤销的话,那么它就被视为自始无效的。可撤销的合同,只要它尚处在可被撤销的状态,尽管暂时是有效的 ,但却是可以被毁掉的。
关于可撤销合同的性质有不同学说:1、有效合同说;2效力未定说;3、效力不完全合同说。
可撤销合同的特征,可以通过比较予以揭示:
一、可撤销的合同与无效合同有关的明显的区别,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而可撤销合同的命运由撤销权人决定;
二、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之前虽属有效,但因仍有可能因撤销权的行使而归于无效;
三、可撤销合同与效力未定合同也存在差异。可撤销合同属于未决的生效,而效力未定合同则属于未决的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