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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刘汝军律师 |
手 机:15951881392 |
电 话:17798551078 |
邮 箱:534936207@qq.com |
地 址:南京市广州路188号苏宁环球大厦13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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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汝军律师,副主任、合伙人,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专注医疗纠纷、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十余...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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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在国外离婚对该财产如何分割 |
来源:南京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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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对财产的分割首先由当事人意思自治,若双方财产分割不能达成一致,由受理法院根据法院所在地的法律进行审理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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