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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刘汝军律师 |
手 机:15951881392 |
电 话:17798551078 |
邮 箱:534936207@qq.com |
地 址:南京市广州路188号苏宁环球大厦13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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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汝军律师,副主任、合伙人,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专注医疗纠纷、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十余...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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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生活不满意,至民营医院就诊阴茎手术后效果差起诉赔偿 |
来源:南京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9-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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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案情简介】 2019年7月患者周某某因性生活不满意至南京某民营医院就诊,医生诊断:1.ED;2.CP。并建议手术治疗,于当日12:40在局麻下行阴茎深静脉包埋术。术后,患者感觉不能正常勃起,无法进行性生活。 患者认为医院对原告病情存在误诊,未经有效的检查措施即下诊断意见。经咨询其他医生,患者是因为工作时间长,精神压力大,并非被告诊断的ED。被告医生的不当手术,造成患者现在的更严重的损害后果,医院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委托诉讼】 患者在于医院进行无效沟通后,委托南京刘汝军律师向秦淮区法院提起了医疗损害赔偿诉讼,本案正在审理当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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