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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不孕花费巨大,三月后复诊宫外孕医院切除输卵管
来源:南京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7-7-15
    2014年12月11日程女士因结婚三年未避孕未孕至南京某私营专科医院处就诊,于2014年12月12日入院。入院诊断为:1、原发性不孕,2、右侧卵巢多囊样变。于2014年12月12日下午14:00在全麻下行宫腹腔联合诊治术,于2014年12月16日出院。
    2015年3月12日程女士因停经42天,阴道不规则流血2天再次至南京某私营专科医院处就诊,入院诊断:1、早孕?2、异位妊娠?2015年3月16日晚上阴道出血量较多且是鲜血,向护士反映,护士说是正常现象。 2015年3月17日早上查房向医生反映这一情况,医生询问后说继续观察。中午程女士突感下腹胀痛,伴肛门坠胀,无阴道流血。经检查确诊为宫外孕,于2015年3月17日下午16:50在全麻下行腹腔镜探查术,腹腔镜术中可见:子宫大小形态正常,左侧附件未见异常,右侧卵巢大小形态正常,术中诊断为右侧输卵管壶腹部妊娠,行右侧输卵管切除术、诊刮术。于2015年3月21日出院。
    程女士认为南京某私营专科医院存在医疗过错行为,导致程女士花费巨额医疗费近15万元,却最终一侧输卵管被切除。在与南京某私营专科医院多次商谈赔偿过程中,南京某私营专科医院虽同意赔偿,但一直没有给出具体赔偿数额,明显是拖延时间。
    现程女士已委托专业医疗纠纷律师刘汝军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要求医方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本案正在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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