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席律师
姓 名:刘汝军律师
手 机:15951881392
电 话:17798551078
邮 箱:534936207@qq.com
地 址:南京市广州路188号苏宁环球大厦1301室
     刘汝军律师,副主任、合伙人,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专注医疗纠纷、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十余... [详细]
  • 律师日程
  • 文苑集锦
  • 合同纠纷
2015年8月21日泰兴市法院张某某植物状态医疗纠纷一案开庭
来源:南京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5-8-18
    士因股骨颈骨折多年致股骨头坏死至泰兴市某镇卫生院治疗,镇卫生院超范围行医,从如皋市某医院请来骨科医生为其手术,本院麻醉医师因患者血压过高不同意麻醉,遂又请泰兴市某二级医院麻醉医师行麻醉,手术后患者伤口及引流管等护理不善,造成出血严重,最后休克送泰兴市人民医院抢救,呈植物状态,送南京市紫金医院康复治疗,现略有好转。
返回顶部】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