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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刘汝军律师 |
手 机:15951881392 |
电 话:17798551078 |
邮 箱:534936207@qq.com |
地 址:南京市广州路188号苏宁环球大厦13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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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汝军律师,副主任、合伙人,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专注医疗纠纷、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十余...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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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骨颈骨折住院手术失败,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
来源:南京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5-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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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因摔倒致股骨颈骨折至南京市某民营骨科医院就诊,住院期间行内固定扷,手术后回家休养,陈某某一直感觉手术处疼痛难忍。在两次复诊过程中,医院均未发现手术问题。后至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拍片,发现手术并未成功,内固定不在位,导致需要二次手术,陈某某及家属认为这次医疗行为构成医疗事故,要求院方承担所有两用。后经协商该民营骨科医院请相关临床骨科专家会诊,专家认为需要更换髋关节。医院请南京市第一医院骨科主任主刀,花费了巨额医疗费用,此费用由医院垫付。在聘请南京专业律师刘汝军对该案进行分析后,决定以医疗损害赔偿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南京市医学会鉴定医院医疗行为有过错,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并且承担主要责任。经鉴定陈某某构成十级伤残。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医院赔偿赔偿患者各项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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