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6日孙某某因心慌、乏力、出冷汗至江苏省某三甲医院处就诊,初步诊断:1、心悸待查;2、高血压病;3、慢性胃炎。修正诊断:1、2型糖尿病;2、高血压病;3、慢性胃炎。6月20日CT检查印象及建议:肝内多发囊肿、副脾、肠系膜上动脉动脉瘤。于2014年7月1日在全麻下行胰十二指肠下动脉动脉瘤切除术。术后出现腹胀、发烧。2014年7月4日上腹部CT所见:肠系膜上动脉动脉瘤切除术后,术区见金属缝线影。肠系膜脂肪密度呈条片状增高,肠系膜脂肪间隙内见散在液体低密度影,局部引流管在位。肝右叶胆囊旁见最大横截面约1.5×1.2cm小片状低密度影。所扫层面两侧胸腔积液伴两下肺膨胀不全,心包腔少量积液。2014年7月14日上腹部CT所见:肠系膜上动脉动脉瘤切除术后,术区见金属缝线影。肠系膜脂肪层内见大片状散在液体低密度影,CT值约9HU,边缘模糊。腹腔内可见引流管影。肝右叶胆囊旁见最大横截面约4.5×1.2cm低密度影。所扫层面两侧胸腔积液伴两下肺膨胀不全,心包腔少量积液。印象及建议:肠系膜脂肪层内异常密度,考虑积液可能,较前片(2014-7-4)范围明显增大。肝右叶胆囊旁条片状低密度影,考虑胆囊窝积液,较前片范围增大。腹主动脉硬化。肝内多发小囊肿。双肾小囊肿。副脾、脾脏密度欠均匀。两侧胸腔积液伴两下肺膨胀不全,较前片积液增多。心包腔少量积液,较前积液增多。出院记录记载:胸部CT示胰腺周围水肿,考虑患者存在创伤性胰腺炎,腹腔感染,给予CT引导下穿刺引流术,抗感染、营养等治疗。 后,孙某某亲属与江苏省某三甲医院方医务人员就不当治疗行为进行交涉,江苏省某三甲医院方承认胰腺炎由不当治疗造成,对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并不否认。 因此,孙某某认为江苏省某三甲医院方医生术中操作不当,造成孙某某术后发生胰腺炎。江苏省某三甲医院迟延发现及治疗,导致治疗费用与原手术费用相比成十倍以上增加,孙某某在经济难以负担情况下要求办理出院手续,以便报销部分费用后继续治疗。 孙某某与江苏省某三甲医院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江苏省某三甲医院只同意赔偿几万元。孙某某认为赔偿过少与其应承担的过错责任不相适应,委托专业医疗纠纷律师刘汝军协商赔偿事宜。 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取证,听取当事人陈述,整理材料,择出医方存在的医疗过错行为,对医方应赔偿的金额给予计算。最终本案经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方同意赔偿,患方在获得满意赔偿后本案未经诉讼程序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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