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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刘汝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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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汝军律师,副主任、合伙人,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专注医疗纠纷、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十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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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0日曾某植物人医疗纠纷案鼓楼法院开庭
来源:南京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5-3-12
    曾某因脑膜瘤至南京某三甲医院就诊,手术后曾某在做核磁共振前因医院护工不慎致曾某头颅受到撞击。后曾某脑水肿加重,颅内压增高,一边两天多医院医护人员对患者监护、观测不到位,最后致患者脑疝形成、颅内出血。最终患者成植物人,一年多未苏醒。曾某亲属委托刘汝军律师向鼓楼法院起诉,法院委托南京市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南京市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为患者为一级伤残,医院承担轻微责任。对此鉴定结论,患者亲属和代理律师均不满意,经协商后患方形成统一意见,在本次开庭时将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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