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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刘汝军律师 |
手 机:15951881392 |
电 话:17798551078 |
邮 箱:534936207@qq.com |
地 址:南京市广州路188号苏宁环球大厦13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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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汝军律师,副主任、合伙人,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专注医疗纠纷、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十余...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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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8日姜某胆囊手术死亡(患者冠心病)在鼓楼法院开庭 |
来源:南京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4-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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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南京市医学会和江苏省医学会的两次鉴定,法院再次组织原被告双方开庭,对鉴定书进行质证。代理律师在本案中对医疗过错行为的参与度认为是医方全部责任,但对两次鉴定的结论主要责任也予以认可。两次鉴定结论意见一致,本案医方败诉已成定局。至于赔偿的责任比例,医方提出按总额的60%来赔偿,经计算赔偿总额约为80万元,代理律师提出医方的过错比较明显,即便不按90%比例赔偿,也应按80%来计算赔偿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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