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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汝军律师,副主任、合伙人,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专注医疗纠纷、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十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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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脉夹层动脉瘤植入支架七年后断裂再次手术
来源:南京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4-10-24
    患者宋某某2007年9月19日因胸痛至南京市某三甲医院治疗,被诊断为主动脉夹层动脉瘤,于22日行主动脉造影+主动脉夹层支架植入术。
    2014年3月患者宋某某经诊疗发现植入的支架断裂,在南京市鼓楼医院重新手术,手术名称:主动脉夹层腔内修复术,花费医疗费五、六万元。
    现患者已向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要求医方承担支架断裂的法律责任。
    据医疗专业律师了解,南京地区对该起医疗纠纷中所争议医疗器械质量进行鉴定的机构尚不具备鉴定条件,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鉴定过此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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