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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刘汝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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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汝军律师,副主任、合伙人,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专注医疗纠纷、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十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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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婴臂丛神经受伤,三年后起诉医院鉴定七级伤残
来源:南京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4-7-4
    2007年1月15日上午9时许王某某生母孕妇徐**因腹痛被家人送至安徽滁州市某中医院处待产。下午2时左右安徽滁州市某中医院为徐**接生。由于未进行产前必要检查,产中医生处理不当,致新生婴儿王某某左臂丛神经损伤。产妇与婴儿留院治疗观察,于2007年1月20日出院。
    后王某某父母携王某某至上海医科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就诊,2007年4月12日转至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进行手术治疗,于2007年4月19日出院,入院诊断左产瘫,出院诊断:左上肢肩外展,屈肘,腕指活动受限,抓握乏力,左上肢刺痛觉减退。
    王某某父母一直希望通过治疗能使王某某病状完全康复,后医生告知无此可能性,王某某父母一边随时为王某某就诊复查,一边与安徽滁州市某中医院就此次医疗过错给王某某造成的损害进行协商。2008年4月21日安徽滁州市某中医院出具情况说明:安徽滁州市某中医院积极配合治疗,待治疗结束后,双方再通过适当的途径解决涉及赔偿的相关问题。
至2010年3月17日治疗已告一段落,王某某父母与安徽滁州市某中医院就赔偿进行协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
    由于安徽滁州市某中医院的过错行为,使王某某的未来蒙上阴影,生活、学习、工作、爱情、前途均会受到极大而深远的影响,给王某某身心带来的伤害无穷无尽又无法弥补。
    王某某父母至南京委托刘汝军律师,本案起诉至法院后,律师向法院建议鉴定机构选择南京或者上海的司法鉴定机构,以保证本案司法鉴定的公正性被法院采纳。经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七级伤残,这是一起典型的妇产科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最终在法院主持下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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