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新旧对比,工伤律师认为要注意两点:一、违反治安管理造成伤亡和过失犯罪不在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中;二、吸毒造成伤害的也不能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吸食毒品尿检呈阳性就丧失了工伤认定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