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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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处理
双胞胎死亡案一审判决后不服,二审调解增加赔偿金额
来源:南京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5-12-24

    李某某与南京江北某二级医院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现已调解结案,医方向患方赔偿的金额比一审判决多出许多。

    一审中经南京市医学会鉴定,医方对出生后胎儿的死亡不承担责任,无因果关系。对胎死腹中存在过错,参与度为轻微因素,患方不服鉴定结果。向法院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并说明了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但一审法院却不同意患方提出的重新鉴定申请。

    患方对一审法院判决的3.9万元赔偿表示不服,向二审法院即南京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经二审法院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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