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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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汝军律师,副主任、合伙人,中国农工民主党党... [详细] |
姓 名: |
刘汝军律师 |
手 机: |
15951881392 |
电 话: |
17798551078 |
邮 箱: |
534936207@qq.com |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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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广州路188号苏宁环球大厦13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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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认定 |
周某某骨折漏诊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后向法院起诉 |
来源:南京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4-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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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11年11月11日患者周某某因左肩被钢丝绳砸伤至江宁某医院就诊,门诊医生诊断左肩拉伤,予以药物治疗。2012年5月6日因左肩疼痛难忍、活动受限再次至江宁某医院就诊,左肩MRI检查诊断意见:1、左肱骨大结节囊性变,缺血性改变?请结合临床及CT检查。2、左肱骨头局部小骨岛可能。3、左肩关节囊少量积液。2012年5月9日、2012年5月14日、2012年7月30日患者多次至江宁某医院就诊。2012年7月31日左肩CT检查诊断与建议:1、左肱骨头多发小囊性改变伴钙化。请结合临床。2、左肱骨头部旁小骨片影,籽骨?3、左肩峰这软组织内微量积气。建议结合临床,必要时进一步检查。2012年7月31日患者入住江宁某医院治疗,入院诊断:1、左肱骨头囊肿。2012年8月13日出院,出院诊断:1、左肱骨头囊肿;2、左肩关节积液。给予活血化瘀等治疗。2013年1月27日于南京某私营医院康复治疗。2013年2月22日入住南京某私营医院治疗,入院诊断:外伤性肩周炎(左肩),2013年3月8日出院,出院诊断: 1、外伤性肩周炎(左肩);2、慢性胃炎;3、过敏性鼻炎。2013年12月9日入住南京第一医院治疗,手术名称:左肱骨小结节撕脱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2013年12月27日出院,出院诊断:左肱骨小结节陈旧性撕脱骨折。2014年3月24日入住南京某私营医院康复治疗,查体:左肩关节周围压痛(+),左三角肌有轻度萎缩;左肩关节前屈、外展、后伸、旋转活动均受限,关节活动度测量:前屈:主动20°、被动40°;外展:主动25°、被动45°;后伸:主动10°、被动20°。2014年4月18日出院。 患者认为医方存在漏诊,因为被告的医疗过错行为导致患者延期治疗,手术治疗在延期两年后效果已不明显,现患者左肩活动受限,影响正常生活与工作,已构成伤残。 此案在诉讼前由卫生局主持下进行了行政调解程序,先由卫生局委托南京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结论为医方存在漏诊但不构成医疗事故。 周某某至南京市区委托医疗律师刘汝军代理本案,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出来后,代理律师建议中止行政处理程序,直接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要求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现江宁法院已受理本案,并根据患方的申请法院直接向江苏省医学会移交鉴定材料,由江苏省医学会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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