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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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辩护
夫妻约定财产协议中约定房产共有或赠与一方的效力
来源:南京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1-10-5

婚姻法司法解释3规定,夫妻赠与房产适用合同法186条的规定。夫妻在约定财产的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女方或双方共有的,相当于夫妻一方将房产的所有权全部或部分赠与另一方。

那么根据合同法186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尤其是不动产在过户前赠与人都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规定了例外情形,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另外,为防止赠与房产的夫妻一方反悔,夫妻在赠与合同赠与人放弃任意撤销权,此种放弃应被法律认可。受赠与人据此请求法院继续履行赠与合同的,即便赠与未经公证,法院也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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