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
     刘汝军律师,副主任、合伙人,中国农工民主党党... [详细]
姓 名: 刘汝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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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情节
法定的离婚理由有哪些
来源:南京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1-9-20
    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也就是说离婚的前提条件是感情确已破裂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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