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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审查
离婚时一方尚未退休时养老保险金如何分割
来源:南京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1-10-5

婚姻法解释2明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解释为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当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果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尚未退休,按照目前养老保险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未退休前,将来取得养老保险金的数额无法进行预先测算,劳动者不可能实际取得个人帐户上的养老保险金。但是如果仅仅因为一方尚未退休而不处理养老金的问题,势必对另一方的利益有所损害。

婚姻法解释3规定:离婚时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劫持 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的,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帐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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