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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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审查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南京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1-10-5

一方在特殊情况下能否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主张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审判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物权法第99条的规定突破了传统民法的共有理论,即允许共同共有人请求分割共有物,现时还要保持共有关系。但是,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只能是一种例外,必须具有重大理由,否则其负面将就不可低估。

婚姻法解释3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的两种情形:

1、一方有隐藏、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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