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
     刘汝军律师,副主任、合伙人,中国农工民主党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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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犯罪
遗嘱的种类
来源:南京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1-10-4

遗嘱的种类有:

1、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录音遗嘱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5、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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