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
     刘汝军律师,副主任、合伙人,中国农工民主党党... [详细]
姓 名: 刘汝军律师
手 机: 15951881392
电 话: 17798551078
邮 箱: 534936207@qq.com
地 址:

南京市广州路188号苏宁环球大厦1301室
在线法律咨询
金融犯罪
遗赠的概念与特征
来源:南京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1-10-4
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设立遗嘱把遗产的全部或一部分无偿赠给国家、社会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并在死后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其中设立遗嘱的自然人称为遗嘱人,被遗嘱人指定接受遗产的人称为受遗赠人。
 遗赠具有以下特征:
 1.遗赠是一种无偿给予他人一定财产的赠与行为。
 2.遗赠是在遗嘱中规定的,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
 3.遗赠与遗嘱继承同属死因行为,此区别于生前的赠与法律行为。
 4.受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
 5.遗赠须由受遗赠人亲自接受,并明确表示接受时才发生遗赠的法律效果。
 6.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仅能从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韵财产。
返回顶部】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