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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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犯罪
遗嘱的概念和特征
来源:南京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1-10-4

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对其遗产所作的处分或对其他身后事务所作的安排,并在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特征:

  (1)遗嘱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关于法律行为的共同规定适用于遗嘱,如遗嘱人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和内容的合法性等。

  (2)遗嘱是死因行为,即只有在立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立遗嘱人可以任意修改和撤销其遗嘱。

  (3)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五种形式之一,并且每种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无效。

  (4)遗嘱是死者生前处理其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主要是安排其财产的归属。

  (5)遗嘱不可代理,只能代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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