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
     刘汝军律师,副主任、合伙人,中国农工民主党党... [详细]
姓 名: 刘汝军律师
手 机: 15951881392
电 话: 17798551078
邮 箱: 534936207@qq.com
地 址:

南京市广州路188号苏宁环球大厦1301室
在线法律咨询
罪名解析
离婚的概念
来源:南京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1-10-1

一般认为,所谓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夫妻双方因离婚而使婚姻终止。

但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并不等于婚姻终止,离婚与婚姻终止是有区别的 。婚姻终止是指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发生一定的法律事实而消灭。通常有两种法律事实可以引起婚姻关系的终止,一为法律行为,即婚姻当事人离婚。二为法律事件,天人合一 方的死亡。

返回顶部】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