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
     刘汝军律师,副主任、合伙人,中国农工民主党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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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
哪些证据材料可以作为认定家庭暴力行为的证据?
来源:南京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2-3-3

    根据2010年6月5日    苏高法[2010]280号文关于依法处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6条规定:下列证据材料可以作为认定家庭暴力行为的证据:
(一)报警、接警、出警记录;
(二)鉴定资料、医院病历、伤情照片;
(三)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加害人保证书、手机短信;
(六)社区、妇联等组织团体保存的材料;
(七)其他能证明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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