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
     刘汝军律师,副主任、合伙人,中国农工民主党党... [详细]
姓 名: 刘汝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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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纠纷案例
网友一见钟情结为夫妻,妻子约会旧网友导致婚姻破裂
来源:南京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2-2-5
案情简介:柳**与王女士在一次去上海的动车上相识。柳**是南京人,王女士是四川省峨眉山市人,银行工作人员。王女士来上海与网友见面,因网友失约,遂于柳**发展成恋人关系,后双方在南京的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结婚,领取了结婚证。一年后生育一女儿,随女方在四川生活,不久男方发现女方仍然在网上与网友聊天,且言语火辣,并且脱衣等挑逗行为,男方在其电脑硬盘上拷贝了相关证据。女方见事情败露,提出离婚,并向男方所在地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提起诉讼。男方由于对婚姻法律知识不甚了解且对法院开庭程序的未知,就委托了在离婚纠纷方面较专业的刘汝军律师代理该案。
附:
答辩意见
一、被告本意不同意离婚,但鉴于原告屡有出轨行为,对婚姻及家庭缺乏责任感,不能履行作为妻子和母亲对家庭的责任,被告同意原告的离婚请求。
二、被告希望抚养孩子,若原告坚持,被告可同意孩子由原告抚养,虽然被告失业经济条件较差,但孩子的抚养费愿意以峨眉山市的相关标准按月支付。但原告应承诺给予被告探视权。原告应保证在离婚后每周让被告与孩子视频一次并每年让被告与孩子单独相处一个月。
三、在婚姻存续期间,被告从未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精神抚慰金的要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四、被告父母于2010年3月汇入原告帐户的12万元人民币系由父母给被告作为抚养孩子的费用,当时汇入原告银行卡内。原告应将此财产交还被告。而原告在诉状中陈述的给被告8.5万元,纯属捏造的事实。
五、夫妻共同财产有原告的工资收入、在原告处的银行卡内存款3万元左右、比亚迪轿车一部、空调电脑首饰餐桌沙发手表等,由于女方有过错,请求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公正处理。
裁决结果:经律师在开庭法庭调查出示证据及法庭辩论后,女方不再坚持自己的诉求,同意返还男方的钱款,法院出具调解书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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