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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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
预售商品房可以设定抵押权
来源:南京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1-10-23

关于未来财产能否设定抵押权,近现代各国民法存在许可和不许可两种不同的立法例。

预售商品房属于尚待建成的建筑物,其是否可以作为抵押权势标的呢?《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担保法》均未作出规定。《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即明确规定了预售商品房抵押的设定。该 办法第3条第4款规定:“本办法所称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分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的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第20条规定:“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物权法》明确规定,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可以抵押,同时规定,对于此种抵押,未经登记不成立。

值得注意的是,在预售商品房抵押中,抵押人享有的不是对预售房的所有权,而是所有权的期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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