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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刘汝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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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汝军律师,副主任、合伙人,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专注医疗纠纷、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十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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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酒店式公寓,一方无权单独霸占共用平台。
来源:南京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2-2-22

2008年6月2日卢**与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位于雨花台区铁心桥蓝岸尚城**幢**6室。该房是现房,卢**交完全款后开发商即予交付。卢**接收房屋后进行装修,于2008年年底装修结束,但未入住。 对与同幢534室之间的共用平台卢**浇铸了水泥踏步,以利于空调外机的室外安装。
2010年10月份卢**发现共用平台被隔壁邻居张**以铁栅栏围挡,对此卢**与张**协商,此平台是共用建筑,是为了方便业主安装空调所用,且该平台有在发生火灾时应急避险功能,并非张**所有,要求张**拆除。但是虽经多次协商张**不予理睬,且阻拦卢**出入该平台。
在与张**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卢**委托房地产专业律师刘汝军将张**告上法庭,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铁心桥法庭受理此案。律师注: 张**行为侵犯了卢**的相邻权及其共同使用权,以及阻碍了该平台作为避险功能的作用,影响了邻居的对该平台的合理使用及安全功能保障,应该拆除其单方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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