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逐步实行省级统筹,旧法则是由直辖市和社区的市统筹,以及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新法第11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旧法第11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在新旧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保险统筹问题上的规定是逐步实行,有个衔接的时间和安排,目前,绝大部分的省份还没有实现省级统一筹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