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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汝军律师,副主任、合伙人,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专注医疗纠纷、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十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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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的概念和类型
来源:南京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1-10-1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终了,未履行部分不必继续履行,既已履行的部分依具体情形进行清算的制度,它是合同特有的终止原因。

合同解除的类型有:

1、法定解除,是指依法律规定而享有的单方解除权;

2、约定解除,是依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单方解除权;

3、合意解除,并非通过单方解除权,而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合意直接使合同归于终了。

合同解除的类型还有全部解除与一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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